某市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设立,为集整车和配件销售、维修、信息服务于一体的4S店,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师 2020年2月对该企业2019年度纳税情况进行审核时发现: 1“主营业务收入”科日货方发生额合计11300万元。其中汽车及配件销售收入10200万元,修理业务收入1100万元。会订处理: 借:银行存款12769 贷:主营业务收入113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69 2.“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货方发生额合计652.8万元。其中576.3万元为汽车维修的服务费,56.5万元为销售下脚料收入,20万元为闲 置场地出租收入。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652.8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 服务费576.35 下脚料56.57 租赁费20万元 3.“营业外收入”科目货方发生额为23.5万元,为取得的财政拨款收人。 4.“投资收益”科目货方发生额85万元,系从投资的非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税后分回的投资收益。 “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借方发生额合计8000万元,
健壮的猎豹
于2022-01-05 11:01 发布 773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anya老师 解答
2022-01-05 13:51
anya老师 解答
2022-01-05 13:52
anya老师 解答
2022-01-05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