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换了出纳,原来的出纳交接时候,银行印鉴的更换,工行说,有3天的审核期,3天后拿新出纳跟原来出纳的个人私章去才能办理,原来出纳跟公司有点矛盾,在希望对方拿出私章办理,就拿别的理由当借口,不配合,知道这是作为一个会计没做好监交的责任,老总已经签字离职申请,原来的出纳是不是还有责任完成未了事件,或者是以后出现的曾是她经受的事出了问题,也是要负责人?如果不配合完印鉴的更换,公司有理由克扣工资或别的惩罚吗?
wiling
于2017-03-02 12:39 发布 2894次浏览
- 送心意
笑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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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管交不交回印鉴,其任职期间的责任都是由其承担的。原出纳不交出相关印鉴由此对您们公司造成损失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7-03-02 13:00:05
不是,相当于财务总监
2018-01-22 11:54:10
您好。大家都有责任的。谢谢
2021-12-13 18:06:54
您好,事业单位会计对于报销,应审核票据的合法性(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业务的合理性(主要是指内部审批要求)这两个方面。在报销上单位负责人承担审批责任、经手人承担经济业务真实性责任、证明(验收)人承担经济业务真实性证明责任、会计承担审核责任、出纳承担付款真实性责任。
2016-12-03 18:55:08
你好,是的,根据内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制单和审核不能是同一个人。两人可以根据公司业务及管理需要自由组合,例如可由会计制单、记账,出纳审核。
2018-06-22 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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