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21年12月份红冲了21年1月份的发票,发票开了由于对方一直没有付款给我们,我们也没有给票到对方手里,在21年年终时我才发现我们今年的企业所得税负率与20年的整年税负率相差很大,第四季度的总收入还小于总成本费用,达不到20年的税负率,税负率本来就很低,老师可不可以在做12月份的账时,冲减前三个季度的成本,然后增加所得税,达到补交所得税的目的呢?老师我可以这样写分录吗?红字分录, 借:营业成本30万,贷:生产成本——原材料、费用+、人工……30万元,这样在本月的成本就是个负数,税务局那边有没有什么问题呢?
春花秋实
于2022-01-10 11:54 发布 794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春花秋实 追问
2022-01-10 13:45
春花秋实 追问
2022-01-10 13:46
佟老师 解答
2022-01-10 13:50
佟老师 解答
2022-01-10 13:50
春花秋实 追问
2022-01-10 14:14
佟老师 解答
2022-01-10 14:26
春花秋实 追问
2022-01-10 14:32
佟老师 解答
2022-01-10 14:36
春花秋实 追问
2022-01-10 14:40
佟老师 解答
2022-01-10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