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2019年5月10日,发出一批材料委托乙公司进行加工,材料的计划成本总额为18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15日,与乙公司结算加工费用,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为24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12万元,款项尚未支付,20日收回加工物资。
斯文的哈密瓜
于2022-01-10 22:06 发布 2329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2-01-10 22:08
您好
借:委托加工物资 183.6
贷:原材料 180
贷:材料成本差异 180*0.02=3.6
借:委托加工物资 24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12
贷:应付账款27.12
借:库存商品 183.6+24=207.6
贷:委托加工物资 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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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题目的要求是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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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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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000➕1600
2.321600-100×3000
3.(21600-9000)/(360000➕100×3000)
4.100×2000×(1➕材料成本差异率)
5.360000-9000-发出材料实际成本
2020-02-09 12:27:27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吧
2022-06-02 17:00:57
您好
借:委托加工物资 183.6
贷:原材料 180
贷:材料成本差异 180*0.02=3.6
借:委托加工物资 24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12
贷:应付账款27.12
借:库存商品 183.6%2B24=207.6
贷:委托加工物资 207.6
2022-01-10 22: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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