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胡芳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2-01-12 11:23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从以上规定看出来,研发费用资本化加计扣除需要去国税备案,备案要带的资料,就是费用化的加计扣除需要的资料,首先应该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加计扣除鉴证报告,上传后,再带以下资料到税务局备案。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6.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7.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的情况说明。

小吴同志 追问

2022-01-12 11:41

现在加计扣除比例是100了吧

小吴同志 追问

2022-01-12 11:42

你发的不是今年政策吧

胡芳芳老师 解答

2022-01-12 13:49

是的,政策调整了,内容是适用的,今年应该是可以全部100%加计了

小吴同志 追问

2022-01-12 15:11

好的,谢谢老师

胡芳芳老师 解答

2022-01-12 15:12

不用谢,祝你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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