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宋艳萍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2022-01-14 13:39

你好: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存货成本。交纳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不计入存货成本。
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80000+1000)÷(1-10%)=90000(元)  这个是公式。消费税是价内税,所以要除以1-消费税率。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90000X 10%=9000(元)
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80000+1000+9000+200=90200(元)。

尖尖角 追问

2022-01-14 13:45

消费税是价内税,所以要除以1-消费税率

尖尖角 追问

2022-01-14 13:45

这个我不太明白 老师

宋艳萍老师 解答

2022-01-14 13:48

这是计算委托加工物资 消费税的公式。
是指消费税是含在这在90000里面的。80000+1000只占了总价的90%

尖尖角 追问

2022-01-14 13:53

哦哦 好的 谢谢老师

尖尖角 追问

2022-01-14 13:53

那如果用于连续生产的是不是就不用算

宋艳萍老师 解答

2022-01-14 13:55

连续生产的,也要算就是不计入入账价值,而且单独记入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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