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2-01-15 12:12

您好,同学,在补交的月份,发工资的时候正常用其他应收款-社保(代扣代缴)  科目做凭证就可以的,

追问

2022-01-15 12:13

没有听明白

李霞老师 解答

2022-01-15 12:17

我发你一些凭证,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4.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虽然是补缴纳的,但是依然你需要按照这个凭证计提企业部分保险,然后用其他应收款 科目过度个人社保部分 这样有点理解了吗

追问

2022-01-15 12:19

已经补缴过了的。

李霞老师 解答

2022-01-15 12:22

之前计提过了吗,同学

追问

2022-01-15 12:25

我是1计提社保,借:管理费用   社保个人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  2 补缴个人社保  借:管理费用   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李霞老师 解答

2022-01-15 12:29

不对的,同学,个人部分不要计提,企业部分需要计提,个人部分,你这样做, 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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