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婧
于2022-01-15 12:11 发布 1341次浏览
李霞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1-15 12:12
您好,同学,在补交的月份,发工资的时候正常用其他应收款-社保(代扣代缴) 科目做凭证就可以的,
婧 追问
2022-01-15 12:13
没有听明白
李霞老师 解答
2022-01-15 12:17
我发你一些凭证,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4.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虽然是补缴纳的,但是依然你需要按照这个凭证计提企业部分保险,然后用其他应收款 科目过度个人社保部分 这样有点理解了吗
2022-01-15 12:19
已经补缴过了的。
2022-01-15 12:22
之前计提过了吗,同学
2022-01-15 12:25
我是1计提社保,借:管理费用 社保个人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 2 补缴个人社保 借:管理费用 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2022-01-15 12:29
不对的,同学,个人部分不要计提,企业部分需要计提,个人部分,你这样做, 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借,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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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霞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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