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小规模企业纳税人,之前做主营业务时做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季度没达到45万,故免交了增值税,当时做科目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免交时做了科目: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营业外收入;我今天在科目中发现,应交税费的子科目中还有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减免税款等;这些科目我没有用过,想咨询一下一般这些科目什么时候用,如果用,对应的科目应该怎么写?谢谢老师!
情源金陵
于2022-01-17 09:18 发布 55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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