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于2019年12月向甲借款20万元,约定利息年化率为24%,但未约定还款日期,2021年12月甲向乙讨要借款,要求乙归还本金20万元,并支付三年利息14.4万元,而乙却称,2021年《民法典》出台,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LPR 的四倍,LPR为3.85%。请问乙实际需要支付甲多少利息?为什么?
希望
于2022-01-19 22:44 发布 103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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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通过会计、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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