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税 例如某一般纳税人公司是卖手表的,手表盒并同手表一起出售且手表盒不单独计价,手表售价10000,成本5000,手表盒成本100,消费税率20%。出售时分录: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1700 主营业务收,10000 借:销售费用100 主营业务成本5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包装物 100 库存商品 5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02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020 这样作分录对吗? 那么现消费税跟增值税的计税基础不一致啊
Sam岑学超
于2017-03-14 12:10 发布 115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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