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2-02-19 15:10

您好,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餐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范畴,因此,自今年1月1日起(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可以免征增值税。

命里有风 追问

2022-02-19 15:16

那2022年是否有发文说明餐饮行业还能继续适用加计抵减10%的政策吗?

王超老师 解答

2022-02-19 15:36

有的有说这个继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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