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包香港一家航空公司飞机客仓位(全部仓位),在把仓位转包给境内一售票平台公司,从境外把旅客载回境内。问题1.我们属于国际运输服务还是国际客运代理服务?如果属于国际运输代理,增值税是不免的吗?问题2.给香港这家公司支付外汇的时候,是否需要代扣代缴10%所得税?问题3.内地和香港签订的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协议里的空运和陆运另一方免税是否可以理解为香港这家航空公司不用代扣这10%的所得税?
嘻嘻
于2022-02-24 09:35 发布 1025次浏览
- 送心意
bullet 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CMA
2022-02-24 15:09
同学你好,1、属于国际客运代理服务 ,2、香港支付外汇时,这个要看双方所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3、国际货物运输和客运的是分开的,关于你提到的是否要代扣代缴10%,这个是要看合作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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