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上午好,我们公司去年9月份刚注册成立,然后老板安排了一个亲戚过来,当代理董事管理工作,这位代理董事没有从我们公司领取任何报酬。他代理期间产生了招待费,所以公司从公户中对私转款给他,备注是“备用金”,事后他拿了对应发票来报销。前几天听完老师讲课,才知道这个方式不对,所以想和您请教一下,有没有什么补救措施?
欣欣子
于2022-02-28 10:31 发布 35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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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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