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乙两个企业均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加工生产机械配件。甲企业年含税销售额 为 40 万元,年可抵扣购进货物不含税金额为 35万元;乙企业年不含税销售额为 43 万元,年可抵扣购进货物不含税金额为 37.5万元,进项税额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由于两个企业年销售额均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税务机关对这两个企业均按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方法征税,征收率为 3% 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采用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进行纳税筹划
苗条的指甲油
于2022-02-28 11:09 发布 403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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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解答
2022-02-28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