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建筑工程公司,通过乙方介绍得一单生意,甲方是总包方打款100万到我公司,我公司需要设立专户,专款专项使用,但需要打款22万给乙方(乙方开专票给我方)如果直接转22万(谈的点子),那涉及到的增值税,税金及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这些算起来我公司就多负担了,因为我公司需要给甲方开100万的发票,承担了上述税费,可否直接按扣除上述税费后的14.91万转给乙方?另外是否还有其他税费?如果这样操作是否有税务风险?我公司按14.91转是否亏呢?
偶尔,小澎湃
于2022-03-02 10:18 发布 31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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