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餐饮行业,比如与装饰公司签订一合室内装修合同:双方协商好本次项目费用共18000元(13000元现金,5000元为到公司就餐的接待费) 5000元做为公司的接待费怎么做分录?
柠檬 | 卟萌~
于2017-03-19 12:56 发布 811次浏览
- 送心意
吴月柳
职称: 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2017-03-19 13:35
本项目设计费用共38000元,经协商按优惠优18000元计算(其中13000元为现金设计费,5000元为接待餐费)。付款方式式:第一期50% 即6500元 (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第二期交余下的50%
假如 第二期款己付清:分录这样做对不对:
付第一期款:借:长期待摊费用13000元
贷:现金6500
其它应付款6500
付第二期款:借:其它应付款6500
贷:现金6500
5000元转接待费:借:销售费用-接待费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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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月柳 解答
2017-03-19 13:02
吴月柳 解答
2017-03-19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