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按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2×100/(1130/1.13+100)=1.09(万元),应纳税额=1130/1.13×13%-(12-1.09)=119.09(万元)。 这个(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是不是写错了?只要乘以免征的?
22年税务师协议班雷吼
于2022-03-12 15:52 发布 2473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2-03-12 16:00
你好,没有写错啊
因为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和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都不能抵扣,所以都需要计算啊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没有写错啊
因为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和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都不能抵扣,所以都需要计算啊
2022-03-12 16:00:44
一般计税是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留底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2019-01-23 14:45:58
你好,无法划分的一般计税的进项也是不能扣除的
2017-06-14 08:26:34
分开核算,用于应税的可以抵扣,用于免税的不可抵扣,要进项税额转出
2014-09-22 13:15:51
这个应该是之前的吧现在没有营业税了
2019-03-11 17:16:2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22年税务师协议班雷吼 追问
2022-03-12 16:26
邹老师 解答
2022-03-12 16:27
22年税务师协议班雷吼 追问
2022-03-12 16:58
邹老师 解答
2022-03-1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