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10年成立 累计发生开办费300万了,但是14年才有100多万收入,15年还会有3百万收入,我在14年摊销开办费是分次摊销比较好吧?一次摊销的话,账面亏损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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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4-12-29 11:39 发布 84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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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14-12-29 11:59
企业的开办费用,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 1、首先应参照执行“国税函[2009]98号”文件: 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2、并请参阅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相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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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老师 解答
2014-12-29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