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小微企业,向J行贷款(一般户),基本户为G行。原法人以认购的方式注册资本为10W,期间以实收资本向企业间断注资了15W左右。现在变更了新法人,问题:1、是否可以一般户直接打款给旧法人15W,税法和会计上应该怎么操作呢。2、新法人可以向公司借款吗,税法和会计上应该怎么操作呢。谢谢
木槿花开
于2022-03-14 21:09 发布 587次浏览
- 送心意
悠然老师01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2022-03-14 21:22
可以一般户直接打款给旧法人15W,旧法人撤资,不需要扣税,会计上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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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如果同时符合这3个条件,是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
2019-08-19 11:20:47
你好,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020-04-11 10:32:45
可以一般户直接打款给旧法人15W,旧法人撤资,不需要扣税,会计上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
2022-03-14 21:22:10
你好,投资了多少进来,就做多少实收资本
2016-12-06 11:13:24
您好!你收到了才做实收资本,没收到就先不做
2017-10-09 19: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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