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2-03-17 14:51
你好
一、受理范围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指按照分期预缴、按期汇算结算的征管方式,对纳税人应清算形成的多缴税款办理退抵税费。
二、受理条件
1.纳税人不属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2.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3.纳税人无未清缴的税款;
4.纳税人存在退税银行账号;
5.非严重失信纳税人;
6.纳税人不存在已下发未办结的风险核查任务;
7.纳税人有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税款,且多缴税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
三、办理流程
1.纳税人使用CA证书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创新版】”,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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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娇 追问
2022-03-17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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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7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