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公司计划发行股票并上市,聘请岳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2021年度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张林担任该审计项目合伙人,存在以下事项。 (1)张林与甲公司的董事王某是同学,两人共同投资开设一家餐厅,各占50%股份,该投资对双方均不重大。 (2)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甲公司如上市成功,将另行按发行股票融资额的0.1%计算奖励事务所。 (3)甲公司是全国足球赛事赞助商,送给张林5张贵宾票,张林将其分给了审计项目组成员。 (4) 2021年3月1日,岳城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为甲公司编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该表经甲公司财务总监签署后报出。 (5)甲公司是乙公司(上市公司)的重要子公司,乙公司不是岳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审计项目组成员B的妻子因在乙公司担任公关部经理而获得乙公司股票期权。 讨论:分析上述事项是否存在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冷静的酸奶
于2022-03-18 15:46 发布 2170次浏览
- 送心意
何何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2022-03-18 16:09
(1)违反。与甲公司董事合资办企业会(因自身利益或外在压力)严重影响独立性,是被禁止的商业关系。
(2)违反。提供审计服务不得采用或有收费,否则(因自身利益)严重影响独立性。
3违反。不得接受审计客户礼品否则(因自身利益和密切关系)严重影响独立性。
4不违反。在管理层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提供编制纳税申报表的服务不影响独立性。
5违反。项目组成员主要近亲属不得在乙公司拥有直接经济利益,否则(因自身利益)严重影响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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