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Y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购买了某项商标权、用银行存款支付款理240 000元(含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摊销期限为10年。使用3年后、该公司将商标权的使用权转让给LD公司。转让合同约定:LD公司每月初向LY公司交纳3000(含税)的使用费.使用期为5年。转让时,LY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律师、公证等费用1000元销售无形资产增值税税率为6%。 【要求】 根据以上经济业务资料,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购入商标权 支付转让商标使用权费用 收取商标权使用费 推销商标全成本
专注的背包
于2022-03-18 17:30 发布 1076次浏览
- 送心意
小奇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
2022-03-18 17:53
同学您好,(1)买进商标权时,
借:无形资产 226415.09 (240000/1.0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584.91
贷:银行存款 240000
每年计提摊销额=226415.09/10=22641.51(元)
借:管理费用 22641.51
贷:累计摊销 22641.51
(2) 支付转让商标权律师、公证费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4) 每个月收取使用费时,由于本题是转让使用权,不是转让所有权,因此每个月的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830.19 (3000/1.0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9.81
(5)收取使用费期间,每个月依然需要继续计提摊销=22641.51/12=1886.79(元)
借:其他业务成本 1886.79
贷:累计摊销 188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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