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小规模纳税人季销售额不超30万,免征两个教育附加 小规模纳税人季销售额不超45万,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两个教育附加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这三个优惠政策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是指普票还是专票,可以叠加享受吗
酷炫的高山
于2022-03-20 11:16 发布 1789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2-03-20 11:22
你好,六税两费说的当然是普票了。不能叠加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月度收入低于3万,季度收入低于9万,免征增值税
月度收入低于10万,季度收入低于30万,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
2018-06-20 21:18:14

你好,增值税税率是百分之1,城建税减半征收的呢,如果开具的是专票,普票是季度30万内免税的呢,附加税也免税
2020-07-28 10:33:41

老师:是的,小规模增值税免征地方教育税附加和教育费附加,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享受优惠政策。比如,山西省限制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缴纳本地教育税附加政策,暂时推行缓缴政策,不增加手续程序。
2023-03-20 16:26:02

你好,1.需要交增值税的情况,销售额月不过10万或者季不过30万免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
2.不交增值税,城建,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都不用交
2018-12-08 11:17:1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二、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月29日 解读:
1、本文的重点在“扩大范围”上,文中已经无“小微企业”的限制条件,把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只要应纳税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规定金额的所有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此优惠政策。
2、能否减免主要看销售额是否超过10万元,与是否缴纳增值税没有必须联系。即使销售额在3万元--10万元之间,不能免增值税的,也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此前仍然执行财税[2014]122号文件。
2018-06-27 10:46:1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酷炫的高山 追问
2022-03-20 11:28
小锁老师 解答
2022-03-20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