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旅行社一般纳税人,比如:有一个团队20人,去云南旅游,我社帮客人订机票取得了20156元的行程单,做会计分录时,20156元全部做成本吗?还是借:主营业务成本1849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0156/(1+9%)*9%=1664元,即旅行社取得的机票行程单全额做主营业务成本?还是要价税分离,算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部分?旅行社是差额征收,我们是一般纳税人,这个行程单是作为成本票的,收到这个行程单怎么做会计分录,行程单要我算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部分吗?如:收到行程单面额为810元,做分录是不是:借:主营业务成本74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67 810/(1+9%)*9)=67元 贷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这个行程单是我们帮客人订飞机票的
嘻嘻
于2022-03-21 12:03 发布 72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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