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外购和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下列各项中,不得扣除已缴纳的消费税的有( )。 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用于生产白酒 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玉石用于生产金银镶嵌首饰 委托加工收回的高档香水生产护肤护发产品 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为什么白酒不可以扣除
明
于2022-03-21 16:13 发布 3773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2-03-21 16:23
因为委托他人加工,是由受托方缴纳消费税的,委托方是代收代缴。又由于消费税只征收一道环节,不重复征收,所以如果直接销售,在加工时就缴纳,销售时不再缴纳。 如果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那么再销售时这个消费品是要单独缴纳消费税的,等于一个东西交2次税了,所以在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抵扣 成本应为委托加工原料+加工费等 销售收入出现增值要交增值税 具体来说,应该是这样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不需再交消费税,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并销售的,需缴纳消费税,但可扣除委托加工已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不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如果把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含税价(含消费税)作为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待完工产品作为最终的消费品销售时候,还会征收一遍消费税。这就形成了委托加工物资这部分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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