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4000元,公司抽奖,活动获得奖品1000元,员工应纳个税所得额=4000 1000-3500=1500,而不是=4000 1000/(1 个税税率)-3500?客户抽奖奖品1000元,为何要还原应纳个税所得额=1000/(1 20%)?
千年
于2017-04-04 11:55 发布 990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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