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设备销售公司于2019年8月发生两笔销售业务,货款共计4520万元,其中,第一笔销售货款为565万 元,款项已到账,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第二笔销售款为3955万元,客户为公司一级经销商,货款 未付。本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440万元。如何签合同才能降低企业本月税负。
外向的荔枝
于2022-03-23 09:06 发布 481次浏览
- 送心意
丁小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CMA,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不能抵扣。
2016-11-19 09:12:52
你好,这个肯定是不能填写零申报的。
2021-12-13 14:27:13
专票的话,就是发票上的税额
2019-07-22 12:01:12
不可以的
做调整分录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
2017-02-22 15:42:14
你好,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2019-04-20 13: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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