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2017-04-05 21:48

老师,去年我们公司亏损,我们汇算清缴时假如想加计扣除,需要有什么部门的出具的报告做支撑吗?还是我们自己填就可以?

刘老师 解答

2017-04-05 21:35

不是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新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规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包括以下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所以,新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未规定是否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只要符合研发活动的规定,不属于上述行业的,可以适用新文件加计扣除。

刘老师 解答

2017-04-07 00:53

这个是要看当地税务局了,如果税务部门所需要你们就需要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了,如果没有说需要那就不要做了,国家政策并没有要求必须要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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