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丁小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CMA,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2-03-25 11:25

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所以收到678000应该全部计算销项税额=678000/1.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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