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财税〔2019〕22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在年度减免税限额内,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这是我司可以享受的税收政策,请问:1、享受此政策,除需要更改前3年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外,还需要到税局更改其他的申报表吗?比如季度或是年度的所得税申报表。2、更改往年的申报表后,那往年的凭证、财务报表也需要倒回去修改吗?如果这样和当时的审计报告就不相符了呀。这样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吗?谢谢!
小兔子
于2022-03-25 15:56 发布 122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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