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和X公司都是卖车的,X公司分别以公司和个人名义借款给我公司共100万付车款,我司还了部分给X公司20万,然后X公司帮办我司销售给个人的车(几个人)办贷款共80万,几个人收到贷款项后直接以个人名义还给X公司共80万,这样我司算还清了X司的100万款项。其间我司支付X公司和个人借款利息费共2万。这样我们该怎样做账?这笔以贷款后各个人名义还给公司的款项可以有什么合理凭证作公司还款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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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03-26 21:18 发布 77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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