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4月将一套房屋租给A公司,租房合同上有写明“租房产生的房租税费由A公司负责”,但我于今年查到A公司从2019年-2021年只给本人代扣代缴了五个月的个税,其他没有进行代扣代缴。 本人跟他们财务进行沟通,得到的答复是他们没有开房租增值税票,如果没有开票就不用缴个税,我所知道开票与代扣代缴个税是两码事。现在他们要求我个人负责房屋个税,但我们在签合同前已进行了沟通,税费由他们承担,并且他们有过代扣代缴的行为。 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此个税是由我承担还是由A公司承担?能否直接找他们税管员查他们?
嘻嘻
于2022-03-28 11:25 发布 41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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