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20%。销售价格中不含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年初“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贷方余额为30万元,2015年发生下列相关业务:(1)购入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卖家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对方代垫运杂费15万元(开出普通发票),材料已验收入库,计划成本505万元,并于10月1日开出面值600万元的商业汇票,期限6个月,票面年利率4%。(2)销售甲产品,销售收入1 100万元,销售成本550万元,用存款代垫运杂费13万元,收到对方开来的面值1 300万元、4个月期、年利率6%
不安的月光
于2022-03-29 16:40 发布 696次浏览
- 送心意
大贺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2-03-29 16:44
你好
1、借:物资采购500+1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85
贷:应付票据600
借:原材料505
材料成本差异10
贷:物资采购515
600*4%*3/12=6
借:财务费用6
贷:应付票据6
2、借:应收票据1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87
银行存款13
借:主营业务成本550
贷:库存商品550
借:税金及附加22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20
1300*6%*4/12=26
借:银行存款1326
贷:应付票据1300
财务费用26
纯手打,希望可以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如满意,请给予五星好评以便更好地进行服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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