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2022年第一季度,已开专普票共30.4万(不含税),一和二月每月开票没超过八万: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都是0,城建税:专票时减半征收,普票时为0。三月份开票多点,现在准备开最后一张发票。前一张发票时系统提示,本季度销售额已累计超过30万,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不免征将减半征收。开最后一张发票时,系统提示:您已申请代开的发票,有需要补征税款的发票未开具,请前往办税服务厅,将已经申请的发票开具后或者作废,不需要开具的申请信息后再继续申请。请问:季度超过30万收入,前期所有发票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0、现在重新按减半征收、补缴纳税款是吗?
感性的白开水
于2022-03-31 13:47 发布 160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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