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某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7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在8月纳税申报期已经申请了存量退税100万,到了10月期末留抵又有130万,请问在11月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是多少?
水中的小鸟
于2022-03-31 15:37 发布 2293次浏览
- 送心意
丁小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CMA,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不给退就一直在账上和申报表上,以后继续留抵
2023-02-03 09:18:56
您好!此时就是增量留抵了,可以一次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30万
2022-03-31 16:47:45
您好,根据财税22年14号文,增量对的;4月末的4万留抵退税后,留抵税额就是0,五月如果有增加的就是增加的-0就是增量留底退税额。
2022-05-11 13:42:58
这里的退税的话,它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留抵退税,还有就是增量留底退税,那么实际上他们本质都是你之前没有抵扣完的进项,现在可以去退。
2022-09-25 12:20:27
您好,不是的,在增量大于50万
自2019年4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是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下同)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2023-12-05 11: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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