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07年初分期收款销售一批产品给C公司,成本800万,长期应收款金额1000万,当期收回增值税170万,现值900万,分五年每年年底收取20万。 分期确认收入: 借:长期应收款 1000 银行存款 17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70 未实现融资收益 100 资产负债表日确认递延所得税分录: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100/5=20 贷:财务费用 20 借:所得税费用 100×4/5×33%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5.4 借:所得税费用 (900-800)×4/5×33%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5.4 老师,想问一下,这个33%是怎么来的?
〆太阳丶
于2022-04-06 16:58 发布 582次浏览
- 送心意
丁丁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4-06 19:18
同学,你好!33%是以前的所得税税率
2008年之前我国所得税税率是按33%,从2008年开始我国所得税税率变成了25%。
题目开头说了07年初,所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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