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税务】 (${纳税人名称}):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您单位符合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请尽快申报3月所属期增值税,并于2022年4月10在电子税务局提交退税申请(我要办税——事项办理——优惠——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请尽快办理,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老师,我们公司收到这个信息,是不是表示我们符合留抵退税政策呢
明珠
于2022-04-06 17:07 发布 123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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