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星美电器的实操第61题中,12月31日所得税费用结转的分录:借 本年利润,贷所得税费用。我觉得应该是: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所得税费用。 “本年利润”科目最后形成利润总额,是计算所得税的依据。所以,所得税费用不应该用”本年利润”来处理?
玩命的果汁
于2022-04-07 16:26 发布 2411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万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2-04-07 16:30
同学你好,计税依据是看的财务报表利润表的利润总额哈,不是看本年利润来作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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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 两个还是有区别的 ; 1.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2.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本期的净利润
2020-07-31 19:58:05

好,你们需要缴纳吗?如果需要缴纳的话就要计提。
2021-01-14 19:05:47

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19-05-07 14:30:54

是的。你很棒,就是那样做的
2023-01-09 14:40:07

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
期末未分配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当期净利润
2019-01-08 15: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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