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海棠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4-12 08:38
1、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2、存量留抵退税以2019年3月31日期末为标准,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2019年3月31日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孰低确定。
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 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 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政策。
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税款 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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