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建筑劳务公司现在正在谈一个项目,合同金额3500万,该如何合理的避增值税?只有劳务分包资质,没有劳务派遣资经营范围也没有劳务派遣
阳光
于2017-04-13 22:06 发布 2586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04-13 22:35
我们现在是小规模纳税人,到今年8月就营业1年了,到时候如果开了部分发票被转为一般纳税人了,我们这个项目后期缴税的话就11%的税率,我们该怎么操作?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没有资质开票存在风险的
2019-01-21 13:20:34
可以去办理增加经营范围,如果涉及资质的需要提交资质审批证明。
2018-03-04 13:14:39
你好,可以加劳务,是劳务派遣
2021-11-12 16:52:02
您好,请参考,
(七)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6.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017-04-13 22:15:45
您好!只要有劳务资质就可以
2019-11-20 14: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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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4-13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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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3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