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朱小慧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2-04-14 15:03

您好,计算过程如下
城建税(50+20+10)*7%=5.6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50+20+10)*(3%+2%)=4
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9.6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5.6
                       -教育费附加2.4
                      -地方教育费附加1.6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一般纳税人根据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附加税费,但是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应缴纳附加税费不能享受减半缴纳附加税费的优惠;只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减半征收附加税费、房产税、印花税等税收优惠。
2019-09-05 16:11:10
一般纳税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当月交的增值税为计税基数 印花税按含税收入的万分之三计算缴纳
2017-07-11 15:59:53
不减半 没有这个优惠
2021-07-02 08:26:21
你好,缴纳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建税,贷银行存款。计提分录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建税,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建税。
2019-04-05 13:45:45
你好 补缴纳是往年的还是什么时候的
2019-06-11 11:00:2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