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个人给公司提供软件服务,签订了5万的合同,发票是我个人去税务局代开的,5万我也收到了,那20%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公司给吗,我需不需要出 支付方先替我出,我还要还给支付方? 当时没谈过 现在如果说是公司没缴 我也不缴 税务局查到是会罚公司 还是我个人
欣欣子
于2022-04-15 11:05 发布 375次浏览
- 送心意
家权老师
职称: 税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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