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属于销售空调和带安装服务的公司,这种情况属于是混合销售的行为,在签合同时,应该是签订2份合。 1、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销售空调的公司,就签销售合同。 2、乙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是属于安装服务的公司,就用这个小规模的公司签订安装服务的合同。 例如,我们把设备卖给个人,签一份销售公司的合同,另个再签一份安装了务的合同,我们老板说这样操作很麻烦,又怕客户不愿意,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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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04-17 16:38 发布 1286次浏览
- 送心意
张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2-04-18 08:03
你好,这个情况就是你签合同时按不含税价格签,然后向对方说明税率的原因.一般都会接受这种开票的.
我们采购的空调都是这么操作的,空调按13%开票,安装按3%,现在是免税.开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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