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晚上好,有一个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问题,想咨询您,麻烦老师给予细心解答;我公司是一家集团性公司,目前准备以下属一家二级公司A(全资性)的净资产帐面价值4亿,评估价值6亿做为投资,和外面一家企业共同投资一家全新的二级子公司(B),以前的全资性二级公司A做为投资全新的二级公司B的子公司(也就是三级公司),问题是:这种非货币性投资,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确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因为母公司以二级公司净资产做为投资,首先母公司视同收回二级公司A净资产,收回是否需要A公司视同销售开具发票,收回净资产6亿与原投资额差异做为投资收益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以净资产投资全新子公司B?
一只想变成橘子的苹果
于2022-04-20 20:19 发布 515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2-04-21 09:21
1,集团公司,个别报表这里不做处理
2,投资方,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方,按收到作为实收资本等进行处理
你这里属于资产交换,涉及到的一些关于资产视同销售完税处理
这里不是必须有发票,资产类可以开具,不是必须开具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一只想变成橘子的苹果 追问
2022-04-21 10:02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2-04-21 10:21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2-04-21 10:21
一只想变成橘子的苹果 追问
2022-04-21 10:27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2-04-21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