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1《企业“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表》;
2.工商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3.质监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代码证书复印件;
4.税务设立登记申请材料:(1)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合伙协议复印件;(2)申请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总机构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除外)。
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
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材料;
未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016-05-09 21:46:16
您好!拿公章,营业执照,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去填表就可以了。
2017-04-19 11:39:42
您好!拿公章,营业执照,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去工商局就可以 。
2017-04-18 17:07:48
看看这里的链接对你有帮助
http://wk.baidu.com/view/a4512d22bb4cf7ec4bfed04c#1
2016-09-04 22:33:40
三证合一所需材料:
一、工商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2.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去所在地的工商办理。
二、营业执照拿到后去税务改税号签署3方扣款协议。
三、去工商带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印章持章证去工商刻章。
四、海关变更所需材料:海关登记证原件、对外贸易经营登记表原件、法人卡、经办人卡、经办人(报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即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企业申请换照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交回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应提交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证明文件。遗失的,需要登报公告并提交报样。企业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自然失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改革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企业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
2016-05-12 17: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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