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成立了b公司,但是b公司只有门面,只为a公司开专票抵税,法人不是同一人,这种情况是违法的吗?作为会计怎么样才能不承担责任?
激昂的白昼
于2022-04-25 19:18 发布 568次浏览
- 送心意
秦枫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经济师,税务师
2022-04-25 19:24
你这属于对开发票,B公司长期为为A公司开专票用于抵扣,只跟一家有业务,时间长了,肯定会有问题,本身开具发票就需要根据实际的业务来,如果没有实际的业务而开具了发票,或者开具了与实际业务不相符的发票,在税法上,属于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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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枫老师 解答
2022-04-25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