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4 月 1 日,程某首次就业即到甲公司工作。2019 年 6 月 25 日,甲公司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解除了与程某的劳动合同。7 月 1 日程某办理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2019 年 12 月 1 日,程某被乙公司聘用而重新就业。2021 年 12 月程某向乙公司提出当年年休假申请,遭到拒绝。双方因此发生劳动争议。 己知:劳动合同解除前 12 个月程某在甲公司平均工资为 5000 元。程某与甲、乙公司均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解除程某劳动合同时应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是( )。
俏皮的板凳
于2022-04-28 10:47 发布 1255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甲公司解除程某劳动合同时应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是5000*3.5
2022-04-28 11:13:29
如果以前没有享受定额扣除的话,12年招的,是可以享受的哦
2019-12-20 15:25:53
您好,个人部分不仅仅是养老和医疗保险
2023-07-05 03:12:31
你好,是的,是这样的过程
2023-07-05 13:36:54
建议您咨询一下广州当地的社保局。
2018-07-05 15: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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