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2-05-05 13:06

不能,同学好,中介机构计提的职业风险金不能在税前扣除  要纳税调整的 

轻装生活 追问

2022-05-05 13:07

事业发展基金计提比例是多少?那职业风险基金呢,可不可税前扣除?

玲老师 解答

2022-05-05 13:18

在依法纳税,扣除公共费用、办公费用、律师工资、装备费用后,在进行利润分配之前,律师事务所每年应提取不少于10%的发展基金,不少于4%的培训基金。律师事务所每年从律师个人年度收入中提取2-3%作为风险基金,最高额为2万元,提足2万元后不再提取,风险基金如有支出,必须及时补足。 

计提比例达业务创收5%

律师事务所基金提取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事业发展基金
这个是税后利润计提 的,不影响所得税
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 时记管理费用,没有实际支出时不能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第一条的规定,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独资和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的年度经营所得,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作为出资律师的个人经营所得,按照有关规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其经营所得时,出资律师本人的工资、薪金不得扣除。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七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十条,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因此,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协会要求计提的事业发展金和风险基金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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