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沐子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2-05-09 13:4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您参考以下规定:
1、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
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财税[2018]9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2、制造业企业
①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研发加计扣除情况比照第1点处理;
②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3、科技型中小企业
①在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研发加计扣除情况比照第1点处理;
②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财税[2017]3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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