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2月15日,深圳A公司与上海B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A公司售出一项服装类商标,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360000元,税额10800元(未做税收优惠备案),总计370800元。该商标账面原值为280000元,已累计摊销28800元,法定使用年限10年。请您代A公司会计填写销售无形资产的记账凭证(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老师这个题目,借:银行存款 370800 累计摊销 28800。借方有累计摊销,既然是从贷方转走的,为什么贷方不写累计摊销呀
哦买嘎
于2017-04-28 16:34 发布 962次浏览
- 送心意
王侨
职称: 注册会计师、金牌讲师
2017-04-28 16:44
既然出售了无形资产,那么账面上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应该为0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无形资产科目期末余额-累计摊销科目期末余额,也就是出售无形资产后账面上“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余额应该要为0。那出售前账面上的“无形资产”借方余额280000,“累计摊销”贷方余额28800,现在出售无形资产时,就要结平这两个科目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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